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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13      

  

  2017年以来,当阳市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当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咬定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奋斗目标,部署实施“三延伸”“三深入”,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推进了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狠抓司法办案,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一)加大对各类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牢固树立稳定观念,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593人,审查后批准逮捕688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8226人,提起公诉132161人,上报34人,不起诉33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突出对电信诈骗、危害金融经济安全、危害社会稳定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毒品犯罪1517人,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罪45人;对涉及12663271笔资金共计14529.91万元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起公诉,有力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继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贯彻党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积极融入全市反腐败格局,不断提高办案能力,提升办案效果,共立办职务犯罪案件77人。立办贪污贿赂案件44人,其中重大案件22人,扶贫惠农领域22人。立办渎职类案件3,办理了“8.11”重大责任事故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立办了当阳市发改局原局长胡某、副局长杨某等渎职犯罪案件。加大犯罪预防,开展警示宣传教育13场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21816人。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积极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注重从履行审查逮捕职能、开展执法检查、受理控告申诉等途径发现立案监督线索,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6人。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45人,追诉漏犯6人。深入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件。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多方面主动收集案件线索,受理民事行政案件8件,其中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件。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发诉前检察建议5件,62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1件。认真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办理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案件8件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件。纠正社区矫正及监外执行人员脱管、漏管及监督措施不力等问题7件次,维护了监管秩序。

  (四)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受理、审查工作机制,网上接访、带案下访、来访导诉和专业人员接待等制度,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437人,全部得到依法妥善处理。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等活动,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二、延伸法律监督,积极推进“三延伸”“三深入”工作

  积极搭建法律监督平台,推进法律监督向基层、向校园、向企业延伸,分别在全市10个镇(处)设立检察服务站、50所中小学设立青少年法律关爱中心、16家重点企业设立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岗,取得了良好成效。49日,《检察日报》三版“实务”栏目以《向基层延伸法律监督》为题刊载了我院的工作思路和经验做法。“三延伸”的单项具体工作也多次受到《检察日报》《湖北日报》《三峡日报》《三峡商报》以及人民网、鄂检在线微信平台等媒体的报道,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

  (一)积极搭建检察服务站,推进法律监督职能向镇(处)延伸。39日起至317,实现了10个镇(办事处)设立检察服务站的全覆盖,主要职能是听取基层声音、回应群众诉求,努力当好“宣传员”“引导员”“调解员”“指导员”“监督员”。通过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基层站所、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涉农项目的监督,拓展法律监督的范围和空间。依托该平台,我院干警已12次深入到基层公安派出所查看办案卷宗,对5件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331日,检察长亲自深入溪镇,就扶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开展专项预防,教育扶贫一线工作人员把好“六关”,算好“七笔账”。其他院领导也先后6次深入基层为基层干部讲预防课,提供法律服务。

  (二)积极搭建青少年法律关爱中心,推进法律监督职能向校园延伸。在全市50所中小学建成一个关爱中心,履行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两大任务,突出教育、关爱、办案三个重点,做实开辟警示墙、讲授法制课、设立谈心室、开展主题活动四项工作。另外,我院还聘请了专业人员对法制教育课程进行开发,以丰富多样的多媒体和生动的典型案例教学,丰富法制教育的形式。目前,法制教育课程蓝本开发完毕,已发放到50所中小学校。426日,《检察日报》第十一版“讲坛”栏目以《紧扣重点环节,延伸未检职能》为题,大力推介了我院从办案环节、空间和对象三个方面,延伸未检工作职能的经验做法。

  (三)积极搭建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岗,推进法律监督职能向企业延伸。我院选择了16家重点非公企业进行挂牌服务,制作宣传展板,明确工作制度,并将“鄂检十条”主要内容张贴到挂牌企业,照章服务,接受监督。立足“打击、预防、监督、保护”四大职能,提供法律咨询,实施法律援助,受理企业申诉,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查办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328日,检察长深入葛洲坝水泥当阳公司,以“涉企犯罪风险防控”为题,为企业传授“法律防身术”,我院干警也先后35次深入到16家企业,开展宣讲法律知识,监督招投标,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推进“三深入”,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在市政府法制办设立检察官办公室,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共同促进行政执法依法规范高效运行,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在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进一步加强检警沟通和协作,健全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增强对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工作,规范侦查机关侦查行为。在法院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建立信息共享、工作会商、协作配合机制,畅通检察院、法院之间的法律文书、档案材料、案件卷宗等相关内容的无障碍借阅、复制绿色通道,强化对人民法院的立案活动、调解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以及裁判结果的监督。做法被《检察日报》在420日法治新闻版块推介。

  三、狠抓检察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

  认真贯彻改革总要求,稳步推进检察改革,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根。

  (一)及时调配统一业务系统。院党组始终坚持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作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载体,将司法责任制改革中的案件分配、办案权限、审批程序、监督制约等要求全部上线运行,通过运行新的业务操作流程,倒逼各项检察业务按照新的办案模式来操作运行。统一业务系统升级前,案管部门和技术部门均提前做好准备,升级后,及时对相关权限进行配置,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解答疑难问题,有效保障了统一业务系统平稳升级,稳定过渡。

  (二)大胆放权授权。湖北省院新的《湖北省基层检察院司法办案权限划分的规定》,及时组织干警对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制度进行系统学习,并将规定发到每名员额检察官手中,由检察官对照权限清单来对非重大疑难案件作出决定,检察长不再对授权事项进行审批,同时减少检委会对具体案件的审议。全院司法办案权限落实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

  (三)落实领导带头办案。积极落实入额必办案和领导直接办案制度,凡入额的院领导,不仅要承担案件的审批责任,也要作为案件承办人直接办理案件。检察长带头办案示范,所有班子成员均亲自承办案件,在全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其他中层干部和员额检察官作出了表率。

  (四)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对《湖北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办法》等文件的学习,积极落实办案监督和责任追究,强化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工作,达到“放权”不放任的效果。通过检委会、检察长、案件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情况的监督。每季度由案管部门牵头,抽调资深检察官组成的案件评查小组,对全院所办案件进行案件评查。同时,强化案管职能发挥,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办案流程的监控和风险预警,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

  四、强基固本,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着力打造先锋工作团队。进一步发挥领导班子表率作用,检察长多次深入一线讲授预防课,党组成员带头开讲“当检大讲堂”第一课,检委会委员人人参加“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营造了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班子队伍。进一步发挥党团群团的凝聚力向心力,团支部被授予“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积极开展春季队伍整训。深入学习中央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全市三级干部等会议精神,结合考核情况,对2016年度工作进行反思,理清了全院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措施。

  (三)开展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坚持每月25日定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迎新春创模范”联欢晚会、参观廉政书法展等系列活动,加强干警价值引领,思想引导,增强团队凝聚力,不断强化干警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四)强化干警素能建设。依托青年工作部、检察官会议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学练赛,加强干警的培训教育,先后开展重大疑难案件分析等活动18次,有效提升了干警分析案件、审查判断运用证据、适用法律政策、监督纠正违法的能力,提升了干警的执法水平。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总体思路

  一是全院空编较多,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二是检察人员素质和能力与法治建设新要求还存在差距,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律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咬定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目标不动摇,按照“1234”工作思路,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狠抓业务,严管队伍,力争早日实现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奋斗目标。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检察工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继续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危及人身安全和扰乱社会经济发展秩序的犯罪行为,严肃查处在惠农利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以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专项监督为重点,不断加强诉讼监督工作。

  (二)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打造一批过硬业务品牌。在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保持均衡发展、领先发展的良好态势下,高度重视业务品牌建设,保持原有品牌,培育新的业务品牌,以品牌树形象、带全局。一是在青少年法律关爱中心为依托,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体系,形成工作特色和亮点;二是加快推进案管大厅建设,建立大案管工作格局,整合所有对外业务,形成统一的一站式窗口;三是以公益诉讼为突破口,打赢公益诉讼攻坚战,出特色出亮点;四是继续完善驻监所检察室建设,确保全国示范检察室目标如期实现。

  (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促进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高度重视保障人权,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刑诉法、律师法相关规定,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加强对执法的监督力度,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对扣押冻结款物管理、公诉人出庭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和专项检查,强化自身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四)坚持从严治检,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三化”方向,从专业培训、人才建设等方面入手,坚持不懈提高检察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不让一名干警掉队,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当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