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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力促一起执行积案执结

【字号:    】        时间:2019-04-26      

“他把我撞了,还不愿给赔偿款,我打赢了官司,还申请了强制执行,都没起到什么用,请你们对法院进行监督”不久前,一位叫老吴(化名)的农民,从几十里外的乡下,前往当阳市人民检察院,找到民行部的检察官申诉。

受理老吴的监督申请后,检察机关指派三名干警前往案件被执行人住所地,对其生活情况、财产状况和收入来源展开调查。在走访调查中,办案干警发现被执行人从事个体经营工作,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据此,干警们前往银行,进一步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发现其中一个账户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天,有两笔对外大额转账。干警们顺藤摸瓜发现两笔钱都转到被执行人女儿账下“不排除是故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可能”,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应将这一线索移交执行法院调查结束后,根据执行活动监督有关规定,干警们将调查掌握的情况函告法院,要求法院限期说明案件执行情况及理由。半个月后,法院检察机关根据检察机关移送线索恢复该案件执行程序,并全部执结完毕

银行确认收到4万余元赔偿款老吴高兴地找到检察官,提交撤回监督申请书。“感谢检察院帮我追回这笔钱,从我遭遇事故起到今天,都五年了,这下钱拿回来,我也可以踏实的去东北帮女儿带孩子了”。从2014年4月遭遇交通事故,经历两次开庭审理,再到申请强制执行未果后,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等待了整整五年,终于拿到事故赔偿款的老吴,迫不及待地筹划起未来,眼神里满是喜悦与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