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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模事迹】聂文瀚:公平正义的担当者

【字号:    】        时间:2021-03-29      


上图为第一检察部主任聂文瀚
  温文尔雅,这是大多数人对聂文瀚同志的第一印象。但当我们走近他、了解他之后,你就会感受到他内心深处的火热。从检二十多年,他以勤勉扎实的作风创造了突出的工作业绩,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诠释了一名人民检察官对党的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因工作表现突出,他多次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和检察机关的表彰,其中记个人二等功三次、三等功一次。现在,让我们走近当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聂文瀚同志:
  他心中有党、爱岗敬业,忠诚履职尽责。作为一名有着二十多年党龄的共产党员,他始终坚守着对党忠诚的初心,并将这份赤诚转化为工作动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勇挑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作为刑检部门负责人,他既当指导员,又当战斗员,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的同时,他身体力行,总是第一时间奔赴办案最前线。公安部挂牌督办的“503”专案共有21名被告人,出庭工作是一场硬仗。该案提起公诉后,如何在庭审中有效指控犯罪成为了聂文瀚同志最关心的大事。为了提高庭审效果,他亲自带领办案人员加班加点,多次研讨,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预判,共梳理出被告人及辩护人可能提出的共性问题和个案可能遇到的个性问题55个,研究制定答辩提纲,制作了近4万字的庭审预案。庭审当天,他亲自上阵,针对被告人的翻供或不认罪行为,向法庭出示有关证据,与被告人及辩护人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在事实及铁证下,21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最终,该犯罪集团两名首要分子和两名主犯均被判处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三年不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因办案效果显著先后两次被《检察日报》报道。
  他心中有责、敢于担当,维护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要求,聂文瀚同志将之作为矢志。作为部门负责人,他决策果断,敢于担责。在办理张某某恶势力案件时,承办人发现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消极,供述罪行避重就轻,被害人陈述不具体,部分证人害怕受到打击报复不敢作证,证据较为单薄,如果批捕面临风险。他在听取案情汇报后认为,张某某利用其市、镇人大代表的身份,伙同家族势力称霸一方,致使周边群众不敢举报、不敢作证,表明张某某恶势力犯罪团伙已经对周边群众形成了强大的心里威慑,属于典型的恶势力,如果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在释放后极有可能干扰证人作证,那些已经鼓起勇气敢于举报的群众和愿意作证的证人将丧失对司法机关和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信任,对整个案件的后期取证极为不利。他当机立断,决定批准逮捕该案犯罪嫌疑人,并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收集补强证据。他的这一举动,极大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鼓舞了办案人员的信心,也为敢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人民群众排除了后顾之忧。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又深挖出张某某等人敲诈勒索犯罪1起,寻衅滋事犯罪6起,彻底打掉了这一长期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恶势力团伙,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他心中有民、情法相融,保持检察初心。“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件,也是别人的人生”,这是聂文瀚同志经常跟刑检人说的一句话,也是他在办案中始终秉持的坚定信念。2019年,在办理陈某某、邓某某等14人抢劫案时,他发现该案14名犯罪嫌疑人均系未成年人,其中11人为在校学生,且一名未成年人即将参加高考。对于这群误入歧途的孩子们,他感到无比痛心。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如何在依法依规办案的同时教育挽救这群孩子们,成为了聂文瀚同志心中放不下的牵挂。为了弄清这群孩子们的内心想法和犯罪动机,他多次和他们谈心;为了查明这群孩子们的成长环境、家庭帮教条件,他多次走访开展社会调查。在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充分调查了解情况的前提下,他坚持宽严相济、分类处理,对于多次抢劫,情节较重的七名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及时回应公众对社会治安的关切;对实施一次抢劫、主要进行望风的六名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对受邀参与、全程在一旁望风的一名未成年人,考虑到其即将参加高考,出于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案件办结后,一名孩子家长红着眼眶,领着孩子激动地对聂文瀚同志说:“感谢检察官给了我的小孩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会对他严加管教,让他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就是聂文瀚同志,一名刚正不阿的刑检人,一名对检察事业无比赤诚、默默奉献的公平正义的担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