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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评“2021年湖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字号:    】        时间:2022-05-18      

  

  为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省水利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评选活动,评选结果揭晓,当阳市人民检察院获评“2021年湖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据悉,这是当阳市人民检察院继获得“节约型机关”“宜昌市节水型单位”等称号后的又一荣誉。下一步,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水的引领作用,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升全体人员的节约意识,培养节约习惯,推进机关管理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当阳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