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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助力整治耕地“非粮化”

【字号:    】        时间:2022-05-11      

  

  560亩基本农田是否恢复了粮食种植?种植的草皮是否已经清除?”

  近日,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针对耕地“非粮化”检察建议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发现种植草皮的基本农田已完成整改,并全部恢复玉米等粮食作物种植。

  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老百姓眼中的“吃饭田”、“保命田”,关系国家粮食安全。20222月,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下乡走访时发现,部分基本农田存在种植草皮的情况,严重违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存在监管漏洞,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深入调查后发现, 20175月,王某某与两河镇两村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约定将合计约560亩的基本农田的经营权流转给王某某用于种植草皮。王某某在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改变了耕地属性,长期收割草皮对土地耕作层造成严重破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相关规定。

  当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检察建议送达后,为凝聚各方合力,践行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的理念,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及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即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不正之风,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在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之下,现已清除基本农田上种植的草皮,恢复了玉米等粮食作物种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据悉,2022年以来,当阳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依法能动履职,紧盯耕地资源保护,针对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情形,已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

  下一步,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携手行政机关做深做实耕地整改修复工作,以实际行动守护耕地红线。